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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鞋足调vk第一视角 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校研字〔2015〕8号]

发布日期:2016-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博士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公正性,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选拔方法,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

成 员:研究生学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

职 责:全面负责和协调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 长:纪委书记

成 员:纪检委主任、研究生学院书记

职 责: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3.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书记、院长、学科点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学院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相应的以院长为组长,各学科点负责人参加的复试工作小组。

职 责: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培训复试教师;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命题、考试、阅卷;组织外语口语、听力的测试;确保本院复试工作按时完成。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三、复试及录取政策

1.初试分数线的划定

博士研究生的初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为选拔优秀学生,扩大学科选拔考生的自主权,学校根据非定向生和定向生的初试成绩,以及各学院招生规模,仅对外语和专业课成绩进行划线。此线为学校最低线,各学院在此基础上,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复试分数线,生源充足的学院可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

2.学院招生规模的确定

学校根据总招生规模、各学院培养力量及合格生源数量制定出各学院招生规模,各专业的招生规模由所在学院确定,在复试前公布。

3.非定向生和定向生分别排队,占用各自指标。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不得低于50%,各学院可在此原则下自行确定比例。学校将逐步加大非定向生录取比例。

4.未列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两名学生。

5.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院,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重新分配。

6.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录取前各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复核,根据招生计划,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学校将逐步加大复试成绩的权重,强化学科综合考核选拔优

秀生源,注重考查研究生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实施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的“导师认可制”。

1.学术水平考查

各学院组织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采取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以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2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程序要规范,应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内容。

复试考查时,各学院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以便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3.体检

由研招办组织。考生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交研招办检验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主干课程(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2门硕士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由学校命题,其他科目由复试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考试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

(1)总成绩的计算

统考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不低于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总成绩高低排序。

(2)考生复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培养潜力和创新能力,综合判断是否合格、不合格。

(3)考生拟录取的确定

硕博连读考生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统考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优先顺序,其中非定向生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拟录取候补考生排第三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实行导师认可制,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对报考学生有选择的权力。

五、信息公开

1.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要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本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及各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研招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

六、其他

1.凡在资格审查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刻取消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追究所在学院责任。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河北

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09)3号)同时废止。

小白鞋足调vk第一视角

2015年4月21日